| 设为主页
普通会员

明汇东方投资顾问(北京)有限公司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欢迎光临
公司介绍

明汇东方投资顾问(北京)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


更新时间:2025-04-04
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
[企业名称]明汇东方投资顾问(北京)有限公司
[经营状态]存续
[法定代表人]王鲁晋
[注册资本]10万人民币(元)
[实缴资本]
[成立日期]2014-04-29
[核准日期]2014-04-29
[营业期限]2014-04-29至2034-04-28
[所属省份]北京市
[所属城市]北京市
[所属区县]朝阳区
[电话]010-88504479;13511078177;13701238802;18618208802
[邮箱]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
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05098901500T
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05098901500T
[工商注册号]北京市朝阳区水景花园46号楼4层406室
[组织机构代码]110105017148497
[参保人数]0
[公司类型]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[行业]商务服务业
[曾用名]
[地址]北京市朝阳区水景花园46号楼4层406室
[最新年报地址]-
[经营范围]投资咨询;投资管理;资产管理; 经济贸易咨询 ;企业管理咨询 ;房产信息咨询;教育咨询(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);旅游信息咨询;财务咨询(不得开展审计、验资、查账、评估、代理记账等需要审批的业务,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、验资报告、查账报告、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);技术推广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企业策划;市场调查;租赁建筑用机械设备;电脑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;美术设计;销售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金属材料、机械设备、通讯设备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仪器仪表、汽车配件、日用品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